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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天津商标申请误区一

作者:天津鑫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12-20 08:42:57

在红桥区及天津市范围内,许多企业在申请商标时常常陷入一些误区,这些误区不仅可能导致天津商标注册失败,还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下是几个常见的商标申请误区及其解析。

误区一: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即等于获得商标权

许多申请人误以为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就意味着已经成功获得商标权。实际上,商标受理通知书仅仅是商标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商标申请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确认其符合基本要求而发出的通知。商标申请尚未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因此申请人并未真正取得商标权。

‌解析‌: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申请人可以在商标上标注“TM”标志开始使用,但应明确知道此时商标并未获得法律上的专用权保护。只有经过实质审查、公告期无异议并最终获得商标注册证,商标权才真正确立。

误区二:注册商标后随意使用

部分申请人认为,只要注册了商标,就可以在任何商品或服务上自由使用。实际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严格限定在商标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超出此范围使用,不仅可能构成侵权行为,严重时还可能触犯刑法。

‌解析‌:申请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严格遵守商标局核定的使用范围。超出范围使用,不仅无法享受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误区三:忽视商标查询的重要性

在提交商标申请前,商标查询是不可或缺的一步。然而,许多申请人因忽视查询或查询不全面,导致申请被驳回。商标查询可以帮助申请人了解在先权利情况,降低驳回风险。

‌解析‌:建议申请人在提交商标申请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方网站或使用专业商标查询软件进行全面查询。了解是否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先注册,从而做出合理的申请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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